共青团随州市委
随州市教育局文件
随青联发〔2013〕11号
中国少年先锋队随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于2008年11月召开,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规定和省少工委要求,2013年应按期换届。五年来,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积极遵循中央、省委、市委对少年儿童教育的指示精神和总体要求,认真实施“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培养新时期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开创我市少先队工作新局面,经市委同意,拟定于今年10月上旬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随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和会议议程主要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团的十七大、省第十三次团代会、省少工委五届三次全委会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总结随州市二次少代会以来的工作,研究讨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少先队工作任务,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少先队员为实现“中国梦”、“随州梦”储备力量。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随州市少工委工作报告;市委领导同志讲话;总结、交流和展示少先队工作经验和成果;选举产生随州市第三届工作委员会。
二、代表的名额和比例参照中央、省委的有关规定和做法,少先队随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拟定180人,其中,正式代表170人,特邀代表10人。(代表的名额分配具体方案见附表)。代表的人选,应具有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人选构成中,成人代表一般不超过48%,由团委、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单位及少先队辅导员组成;少先队员代表不低于52%,其中小学少先队员代表90%左右,中学少先队员代表10%左右;党员代表一般不超过42%;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40%;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三、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代表的条件。1、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必须是近年来在少先队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受过各种表彰的少先队员;在学习方面获得过某种荣誉称号的少先队员;在文娱、体育、美术、科技等方面有专长的少先队员。代表候选人应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和自理能力。2、辅导员代表候选人必须是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少先队事业,思想品德良好,具有一定少先队活动技能和少先队工作理论水平,在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并曾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辅导员。3、成人代表应具备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热爱并支持少先队工作,竭诚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对少先队事业做出一定贡献,能如实反映少年儿童和团队干部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少先队工作者。4、特邀代表为为我市少先队事业做出或曾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代表产生办法。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代表由市、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按照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与相关单位、学校党组织、少先队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党组织、多数少先队员意见。按照民主程序产生正式代表。大会代表将分为四个代表团,分别为:随县代表团、广水市代表团、曾都区代表团(含随州经济开发区和其他)、市直代表团(含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各代表团团长和联络员原则上由团委分管书记、教育局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局长、团委学少部部长及教育局团委书记担任。市直代表团团长和联络员由团市委协商后指定。
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务必于9月15日之前将代表人选电子档和纸质档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集中报团市委学少部。各代表团团长和联络员(各1名)在代表名册上注明。
联系电话:3593186
电子信箱:150015090@qq.com
联系人:李莉、陈弘。
四、组织领导召开随州市第三次少代会,是全市20万少年儿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单位要争取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对代表推选工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大会筹备工作圆满成功。
附件:少先队随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登记表及代表名册
共青团随州市委随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共青团随州市委办公室2013年8月30日印发
附件下载:
少先队随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登记表及代表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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