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团委、广电局、少工委;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委、管委会相关机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全省农村留守儿童超过122.2万人,我市约有农村留守儿童12万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宜昌等地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场所阵地,以青年干部、大学生村官和青年志愿者为主体建立了村级“阳光家园”,为破解农村留守儿童缺乏亲情关爱、疏于教育管理的难题提供了有益经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基层群众实际需求,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按照省级相关部门要求,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广电局、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建设工作,这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党团组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有效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统筹、属地建管、统一规范、协同创新”的原则,今年暑期完成在每个乡镇建设3个“阳光家园”的任务,实现全市新建“阳光家园”不少于105个的目标。全市所有“阳光家园”达到有活动阵地、有志愿者队伍、有专项资金、有亲情专线、有活动方案、有管理制度的“六有”标准。
三、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各地基层党组织参与“阳光家园”建设,将其纳入基层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内容。
团市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县级团组织承担“阳光家园”资源整合、人员组织、活动设计、宣传推广、总结表彰等工作,协调本市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阳光家园”建设,加强对县市区“阳光家园”建设的检查督导。
市广电局负责协调各地“农家书屋”参与“阳光家园”建设活动。
县级团委负责统筹落实“阳光家园”活动场地,争取本地“阳光家园”支持政策和相关配套经费,负责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专业技术志愿者的招募、遴选、培训,组织安全培训和试讲,做好宣传报道、成果展示等工作。
乡镇团委具体协调村“阳光家园”建设工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动员所辖各村返乡大学生、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参与暑期“阳光家园”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暑期活动。
各村“两委”及团组织负责本村的宣传发动工作,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农家书屋”提供场地、电教设施和书籍。原则上由村“两委”1名成员或大学生村官担任“阳光家园”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各乡镇团委要通过深入村民家中,采取走访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摸清实情,系统梳理掌握乡镇留守儿童的数量、分布和聚集情况,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
(二)建设阵地,组建团队。各县级团委要按照乡镇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分布、聚集特点,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统筹落实“阳光家园”活动场地。各县、乡镇团委为每个“阳光家园”配备3-5名以本地高校志愿者、当地大学生村官、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为主体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
(三)宣传招生,开展活动。村“两委”及团组织要组织人员入户发放宣传单,鼓励动员留守儿童参加活动并接受报名,力争每个“阳光家园”参学人数50人左右。各地要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个别辅导、户外活动等方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咨询、安全自护、宣传爱眼护眼知识等活动。在工作中,要注意与各地已经开展的村(社区)“4点半”学校等活动有机衔接。
(四)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各乡镇团委在每个“阳光家园”确定1名项目安全保障员(男),具体负责开班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和志愿者的安全保障工作。开班前县级团委要举办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逐级签订《“阳光家园”安全保障责任书》。省级将对建好的“阳光家园”按照每个项目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市县级团委要从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经费中按照每个项目8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团省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优先资助参加“阳光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的贫困学生。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7月20日前)
市、县、乡镇团委组成工作专班,确定目标任务。乡镇团委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做好志愿者招募、遴选、组织培训,调研备课、拟定招生计划、安排教学内容等工作。组织安排志愿者入驻各乡镇,做好开班前准备工作。
(二)申报汇总(7月20日-7月24日)
以县级团委为单位汇总上报全县所有阳光家园建设地点、志愿者信息、招生人数、负责人信息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县级团委汇总后报团市委少年部。
(三)组织实施(7月25日-8月25日)
规范“阳光家园”内部布置,落实相关设施;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完善学员信息;设计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培训效果;整理培训档案,总结培训效果;举办结业典礼,反馈学员信息。
(四)总结提升(8月底—10月底)
乡镇团委要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县级团委,由县级团委汇总后,报市、州团委综合。市、县组织部门、团委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选树先进典型,提炼典型做法和经验,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团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本级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落实任务,把“阳光家园”作为拓展村级活动阵地功能、夯实党团组织基础基层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抓实抓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深入推进“阳光家园”建设。团市委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评估。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县、市、区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和团属舆论阵地,开辟专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
七、领导小组
组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景有宝
副组长: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陈德军
团市委书记 黄 荆
成员: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调研员 方志斌
团市委副书记 佘艳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共青团随州市委,由佘艳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活动联系人:李莉
电 话:0722-3593186
邮 箱:150015090@qq.com
附 件:“阳光家园”开班情况统计表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随州市委
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随州市少工委
2013年7月22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全省农村留守儿童超过122.2万人,我市约有农村留守儿童12万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宜昌等地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场所阵地,以青年干部、大学生村官和青年志愿者为主体建立了村级“阳光家园”,为破解农村留守儿童缺乏亲情关爱、疏于教育管理的难题提供了有益经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基层群众实际需求,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按照省级相关部门要求,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广电局、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阳光家园”建设工作,这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党团组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有效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市统筹、属地建管、统一规范、协同创新”的原则,今年暑期完成在每个乡镇建设3个“阳光家园”的任务,实现全市新建“阳光家园”不少于105个的目标。全市所有“阳光家园”达到有活动阵地、有志愿者队伍、有专项资金、有亲情专线、有活动方案、有管理制度的“六有”标准。
三、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各地基层党组织参与“阳光家园”建设,将其纳入基层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内容。
团市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县级团组织承担“阳光家园”资源整合、人员组织、活动设计、宣传推广、总结表彰等工作,协调本市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阳光家园”建设,加强对县市区“阳光家园”建设的检查督导。
市广电局负责协调各地“农家书屋”参与“阳光家园”建设活动。
县级团委负责统筹落实“阳光家园”活动场地,争取本地“阳光家园”支持政策和相关配套经费,负责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专业技术志愿者的招募、遴选、培训,组织安全培训和试讲,做好宣传报道、成果展示等工作。
乡镇团委具体协调村“阳光家园”建设工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动员所辖各村返乡大学生、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参与暑期“阳光家园”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暑期活动。
各村“两委”及团组织负责本村的宣传发动工作,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农家书屋”提供场地、电教设施和书籍。原则上由村“两委”1名成员或大学生村官担任“阳光家园”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各乡镇团委要通过深入村民家中,采取走访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摸清实情,系统梳理掌握乡镇留守儿童的数量、分布和聚集情况,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
(二)建设阵地,组建团队。各县级团委要按照乡镇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分布、聚集特点,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阵地,统筹落实“阳光家园”活动场地。各县、乡镇团委为每个“阳光家园”配备3-5名以本地高校志愿者、当地大学生村官、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为主体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
(三)宣传招生,开展活动。村“两委”及团组织要组织人员入户发放宣传单,鼓励动员留守儿童参加活动并接受报名,力争每个“阳光家园”参学人数50人左右。各地要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需求,采取集中授课、个别辅导、户外活动等方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咨询、安全自护、宣传爱眼护眼知识等活动。在工作中,要注意与各地已经开展的村(社区)“4点半”学校等活动有机衔接。
(四)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各乡镇团委在每个“阳光家园”确定1名项目安全保障员(男),具体负责开班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和志愿者的安全保障工作。开班前县级团委要举办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逐级签订《“阳光家园”安全保障责任书》。省级将对建好的“阳光家园”按照每个项目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市县级团委要从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经费中按照每个项目8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团省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优先资助参加“阳光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的贫困学生。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7月20日前)
市、县、乡镇团委组成工作专班,确定目标任务。乡镇团委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做好志愿者招募、遴选、组织培训,调研备课、拟定招生计划、安排教学内容等工作。组织安排志愿者入驻各乡镇,做好开班前准备工作。
(二)申报汇总(7月20日-7月24日)
以县级团委为单位汇总上报全县所有阳光家园建设地点、志愿者信息、招生人数、负责人信息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由县级团委汇总后报团市委少年部。
(三)组织实施(7月25日-8月25日)
规范“阳光家园”内部布置,落实相关设施;建立健全学员档案,完善学员信息;设计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培训效果;整理培训档案,总结培训效果;举办结业典礼,反馈学员信息。
(四)总结提升(8月底—10月底)
乡镇团委要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县级团委,由县级团委汇总后,报市、州团委综合。市、县组织部门、团委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选树先进典型,提炼典型做法和经验,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团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本级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落实任务,把“阳光家园”作为拓展村级活动阵地功能、夯实党团组织基础基层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抓实抓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深入推进“阳光家园”建设。团市委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评估。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县、市、区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和团属舆论阵地,开辟专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
七、领导小组
组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景有宝
副组长: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陈德军
团市委书记 黄 荆
成员: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调研员 方志斌
团市委副书记 佘艳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共青团随州市委,由佘艳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活动联系人:李莉
电 话:0722-3593186
邮 箱:150015090@qq.com
附 件:“阳光家园”开班情况统计表
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随州市委
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随州市少工委
2013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