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的通知

分类:
作者:
来源:
2012-08-27 15:40:25
 
各区、市、县团委,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团工委,市直单位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和团省委工作部署, 推动全团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形成新媒体和文化工作较为完整、系统化的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青春湖北”文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促进引导青年工作由“内容供应”向“产品供应”全面转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各级团组织运用新媒体做好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针对当前青年群体思想动态,交流、表达、聚集方式和现实需求等新变化,运用新媒体以及各种时尚、艺术元素,加强与青少年的联系,不断扩大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切实做好新时期党的青年群众工作。
  二、主要任务 
以微博为重点着力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运用,充分发挥全市共青团组织和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上下联动、资源整合,构建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较强社会影响力的随州共青团微博工作群。
1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广泛开设微博
(1)为便于统一管理,形成整体效应,请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在新浪、腾讯同时开通官方实名认证微博。
(2)各级团组织要围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双带双新工程、青创工程、12355等团的重点工作项目或品牌活动开展话题讨论,扩大各项品牌工作和主题活动的社会影响。
(3)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专职团干部要在新浪、腾讯各开通1个实名认证的工作微博。
(4)鼓励和引导与团组织有密切联系的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大学生村官、青年典型和青年名人等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2、规范共青团微博整体标识形象                  
(1)区市县团委官方微博统一以“青春××”(××为本地行政地名)命名;专项活动及团干部个人实名制微博统一采用“青春××+活动名或姓名”,不得以团组织负责人的个人微博代替所在团组织的官方微博。
(2)各级团组织官方微博统一以团徽为头像;专项活动及团干部个人实名制微博头像也应充分体现团属性质。
(3)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微博均需实名认证。目前未进行实名认证的,可经由各级各单位团组织收集统一报团市委,申请集体实名认证。
3、重视共青团微博内容建设
高度重视微博内容建设,使团组织的微博成为向全市青少年传播积极健康向上信息的新途径,成为全市青少年文明理性表达意见的新平台。
(1)打造共青团微博特色,强化青少年内容发布功能。 各级共青团和青年组织官方微博,要重点传播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动态、时政热点、青年民生、文明公益、青春励志等方面的有益信息,弘扬新风正气,服务青少年需求,引领青少年成长。要以重大节庆日为契机,通过专题专栏、互动参与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理论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活动;开展“建团90年•喜迎十八大•建功促跨越”、“我与祖国共奋进”、“红领巾心向党”等主题教育活动和“劳动•创造•奋斗”等青少年励志教育活动;开展“雷锋精神网上行”、“道德论坛”、“文明讲堂”、“寻找身边的好人小事”等互动评选活动;开展先进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省青少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善于使用网言网语,把握青少年特点开展微博互动。一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服务对象特点,主动改变语言风格,努力贴近青少年的网络语言习惯;二要打造一批特色话题,吸引青少年关注和参与;三要积极通过原创发布、转发点评、微直播和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形成与青少年网民进行直接、平等的交流沟通。
(3)注重内容及时更新,确保微博内容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微博发布的信息应注重时效性,重大活动要兼顾事前预告式发布、直播式发布和事后总结式发布。各级团组织的官方微博要及时更新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每天原创微博数不少于1条,转发微博数不少于3条,每月开展微博话题讨论或互动活动不少于1次。
(4)加强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官方微博、团干部微博等微博之间的互动,微博之间要相互关注、积极转发、互动评论,促进“青春湖北”、“青春随州”微博群的同频共振,形成共青团微博的传播合力。
(5)强化舆论引导。加强与党政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青年意见领袖等各类微博之间的互动,密切关注青年对重大理论和社会现实问题的关切,适时发出正面理性声音,引导青年形成正确的社会观察结论,努力将共青团微博、青年典型和青年名人等个人微博培养打造成为正确引导青年的有效载体;及时发现涉及共青团组织和本地的网上热点,回应关切,解疑释惑;对网上谣言要及时澄清。
此外,各级团组织还要在建设团的工作网站或青年网站,建设手机报和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开展有影响力的新媒体活动,建设小型化、分散化、社区化的基层新媒体阵地以及开展新媒体培训等方面强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认识、提升能力。运用新媒体开展共青团工作是实现“两个全体青年”,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强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媒体对青年的影响,将运用新媒体作为推动共青团未来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要提升运用新媒体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能力,各级团干部要带头学习,科学运用,创新发展好新媒体,努力成为运用新媒体的行家里手。
      2、重视内容、加强引导。内容建设关系新媒体发展的成效,要紧密结合团的工作加强内容建设,使其成为传播健康向上信息和文明理性表达的新平台。当前尤其要加强微博、手机报、QQ等新媒体平台信息管理工作,不发布涉密内容、不发布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不发布与团组织性质和团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观点与信息,树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及时更新信息,增强与青年互动,使其成为贴近青年并与青年平等交流沟通的新平台。
      3、加大宣传、选树典型。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运用新媒体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党政重视、社会关注、青年参与的良好氛围;选树一批学习运用新媒体的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应对新媒体、掌握新媒体、运用新媒体的示范效应。
根据团省委要求,今年全市团组织各类实名认证微博要达到400个以上(名额分配见相关附件),并统一关注“青春湖北”、“青春随州”官方微博,可申请同时加入“青春湖北”微博服务厅(新浪)、“青春湖北”微空间(腾讯)。各级团组织要抓紧推动各类微博开通和建设,在8月31日前完成相应目标任务的70%以上。
请各地各单位于9月1日前,通过表格形式(见附件)上报本地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联 系 人:张志宇
  联系电话:3593180
电子邮箱:szhtsw3062535@163.com  
附:
1.随州市共青团运用微博开展工作评价指标(试行)
2. 全市团组织、团干部微博认证信息统计表
3.2012年随州市团组织微博建设指导性目标任务
 
 
 
 
                            共青团随州市委
                                 2012年8月18日

  
附件1:
随州市共青团运用微博开展工作评价指标(试行)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
平台建设
(30分)
微博开通情况 1.团组织在腾讯、新浪同时开通以“青春××”(××为本地行政地名)命名的官方认证微博 6
2.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团组织在腾讯、新浪同时开通官方认证微博 4
3.团组织围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希望工程、12355等团的重点工作项目和品牌活动,在腾讯、新浪开设实名认证微博 4
4.团组织负责人、专职团干部在新浪、腾讯各开通1个实名认证微博 4
5.鼓励和引导与团组织有密切联系的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典型或青年名人在新浪、腾讯开通实名认证微博 3
微博关注情况 1.团组织官方微博、团干部微博等均关注“青春湖北”、“青春随州”官方微博,入驻“青春湖北”微博服务厅或微空间 3
2.微博之间实现相互关注 3
3.建设本地、本单位微博群并有较好运用 3
内容建设
(50分)
微博数量评价 1.积极转发、评论“青春湖北”、“青春随州”官方微博,达到30条/月 6
2.微博内容更新及时,原创微博数量不少于1条/天 7
3.开展微博话题讨论、微访谈、微直播等微博互动活动不少于1次/月 8
4.通过内容建设,关注数量增加达到30人/月 5
微博质量评价 1.原创微博被转发率和被评论率总共达到100% 5
2.微博话题讨论参与数达到100人次 5
3.微访谈、微直播互动数达到100人次 5
4.微博被知名媒体微博、微博名人等评论或转载次数达到1条/月 4
5.形成了1-2个有影响力、关注度较高的名微博 5
机制建设
(20分)
领导机制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微博工作领导机制并制定了本地、本单位微博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6
管理机制 制定了本地、本单位的微博管理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微博管理并进行日常维护 5
督导机制 建立了本地、本单位微博建设数据台账,并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报送本地、本单位微博建设情况 5
安全机制 制定了本地、本单位微博安全事件处置办法,并对微博舆情进行监测和研判 4
 
 
 
 
 
 
 
 
附件2:
全市团组织、团干部微博认证信息统计表


  用户名/昵称  微博地址  真实姓名(管理人姓名)  认证说明/职位  联系电话  名人/机构属性 
例(组织)  青春××  http://weibo.com/u/1960564704  席平  共青团××市委员会官方微博  1340****209  团委官方微博 
例(个人)  青春××+姓名  ==== http://weibo.com/doctorzl  张力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  13*********  个人微博 

 
备注:1、各县(市、区)、大洪山、经济开发区、市直单位团组织在上报本级团委官方微博与团干部实名微博的同时,需统计所辖区、市直部门二级单位团组织官方微博与团干部实名微博, 以各县(市、区)、大洪山、经济开发区、市直单位团组织为单位一并提交,团市委汇总后将集中提交两家网络媒体加V认证。             
     2、新媒体的管理运用已列入全省共青团年度工作考核指标,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应用。本次统计情况将于9月进行全省通报。            3、开通微博之后 一定要上传头像并发布不少于3条微博,否则无法认证。
                                       

附件:3
2012年随州市团组织微博建设指导性目标任务
单位 分配数 单位 分配数
曾都区 50 团市委 10
广水市 100 市环保局 1
随  县 100 市科技局 1
市经济开发区 35 市文体局 1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 15 市卫生局 6
市委办 1 市气象局 1
市纪委 1 市招标局 1
市委宣传部 1 市城投公司 1
市政府办 1 市规划局 1
市信访局 1 市统计局 1
市经信委 1 市国土资源局 1
市发改委 1 市广电局 1
市财政局 1 随州日报社 1
市住建委 12 市国税局 1
市农业局 1 市地税局 1
市水利局 1 市工商局 1
市林业局 1 市质监局 1
市交通运输局 10 市烟草专卖局 1
市人社局(技师学院) 2 湖北检验检疫局随州办事处 1
市教育局(包括所属学校) 10 农业银行 1
市公安局 4 农业发展银行 1
职业技术学院 8 市信用联社 1
市供电公司 2 市邮政局 1
购物中心 1 市电信公司 1
银监分局 1 市移动公司 1
人民银行 1 市联通公司 1
中国银行 1 市邮政储蓄 1
工商银行 1 建设银行 1
合计 364 合计 42
 
说明:1.上述微博数指在新浪、腾讯开通的实名认证微博数;
2.上述微博数含团组织官方微博,青联、学联、少先队组织官方微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社团组织官方微博,团干部实名工作微博,围绕共青团重点工作项目或品牌开通的微博,鼓励和引导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工作者、青年典型和青年名人开通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