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团委、人事局,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团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团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在我市各条战线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的青年楷模,激励青年建功成才,引领青年为建设“四个随州”建功立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团市委、中国移动随州分公司、市青联决定联合开展“移动杯”第三届“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随州境内学习、工作的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思想品德高尚。
3、具有时代精神,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在本地区、本系统做出突出业绩或重大贡献,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名单附后)和评选审定委员会。对各地、各系统推荐和通过各种渠道自荐的杰出青年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产生“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评选活动以区(市)、市直单位为推报单位。各区(市)分别向组委会推报5-7名候选人(推选对象应考虑不同界别),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直各单位可向组委会推报1-2名候选人。具体推报工作由各级团组织负责。评选采取推荐、考核、初审、评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2月25日-3月15日)
各推报单位根据本次评选要求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认真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3月16日-3月31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进行考察、调查核实,确定出2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4月1日-4月10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4月11日-4月20日)
投票评选分为评委会投票和群众投票。群众投票可通过书信投票(选票在相关媒体上印出,复印有效)、网络投票(候选人事迹在编钟青年网上登出,并接受网上投票)、短信(手机用户通过移动公司短信平台投票)投票。根据评委会评分投票和群众投票综合情况对20名候选人进行排序,得票列前10名的候选人,即获得第三届“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获“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第五阶段:宣传表彰(5月上旬)
1、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2、召开十杰青年座谈会,邀请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
3、组织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良好的宣传态势和舆论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各单位要深入调查摸底,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经济建设一线的人选,通过综合考核,把本地区、本行业最优秀人选推报上来。
3、需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包括:(1)候选人登记表一式20份;(2)3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20份(同时发送word文档至szhtsw3062535@163.com信箱),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3)近期两寸彩色标准照4张;(4)由纪检、综治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问题书面证明材料;(5)本人身份证件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6)推报的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4、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推报单位要严格审查、核对原件。
5、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将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22-306253515971936601(杨)传真:0722-306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