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在全市学生团员、少先队员中开展“平安伴随我成长、安全自护过暑假”自护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szyouth.gov.cn     日期:2010-07-05     阅读次数:756

 

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团工委(少工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团组织:
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提高自护意识,增强自护本领,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暑假期间青少年安全事故的发生,引导全社会积极营造关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平安随州”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团市委、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平安伴随我成长、安全自护过暑假” 系列自护教育主题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0年7至9月
二、活动主题
平安伴随我成长、安全自护过暑假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发布和宣传“2010随州青少年暑期安全自护提示”,并通过有关媒体、网络进行全面发布,提高青少年及家长的防护意识;
2、开展自护教育进社区活动,依托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以小区宣传、现场提示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暑期居家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与外出旅游和防止溺水事故有关的宣传教育;
3、开展青少年自护体验活动,依托青少年活动基地,集中向青少年教授或发布自我保护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重点开展火警撤离等防灾避险体验活动;
4、开通12355青少年暑期自护热线,依托心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志愿者,为青少年和家长提供暑假期间的心理、医疗、法律等方面的咨询和转介服务;
5、推进护校保平安行动,推动基层团、队组织更好地履行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职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化解矛盾,特别是在团、队组织开展群体性活动中,认真制定安全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附件:2010随州青少年暑期安全自护提示
 
 
共青团随州市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2010随州青少年暑期安全自护提示
 
为确保青少年暑假生活平安,特制定暑假安全自护提示如下,请家长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孩子假期安全。
特提请青少年们牢记以下几方面安全内容。
一、 交通安全
1、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
2、 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3、 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4、 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5、 文明乘车,乘车主动让座,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
二、 水的安全
1、 不得到湖边、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洗澡。
2、 不得随同大人到湖边、水库、方塘等地方钓鱼。
3、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三、 电的安全
1、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2、 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3、 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四、 火的安全
1、 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
2、 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3、 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五、 饮食安全
1、 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
六、 防汛防暑安全
1、 夏季多雨,任何同学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
2、 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3、 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另牢记救急电话号码:火警 119 ,匪警 110 ,急救中心 120 。


刺猬http://ciwei.cc 淘宝网